导读:“雇主该付多少薪水?”“员工该领多少工资?”这些不过是细枝末节的问题。基本的问题应该是:“企业能承受多少开支?”
更高的工资,是指比十个月前或十年前高的工资,而不是比该付的多的工资。这是汽车大王福特先生总结出来的企业发工资的秘密。
靠惯例来经营企业,例如,声称自己“按行业普遍标准支付工资”,是行不通的。就好像不会有人说,“跟别人的产品相比,我的商品既不质优,也不价廉。”哪个正常的厂商都不会主张:只有买最便宜的材料才能制出最好的产品。那为什么还常有人言之凿凿,要求“精简工人”,声称降薪会使整个国家受益?这只意味着降低购买力,缩小国内市场。如果工业如此经营不善,不能让人人都过上像样的生活,那还要工业有什么用?没什么比工资问题更重要了:这个国家大多数人都靠工资生活。他们生活质量的高低工资的厚薄,决定了国家的繁荣与否。
福特的所有工厂都实行日薪6美元的最低工资;之前规定是5美元;再之前则是该付多少我们就开出多少。按过去的旧标准支付薪水是不道德的,会这样做的企业是最糟糕的企业。
首先来谈谈雇佣关系。
很少有人称雇员是雇主的合作者,但他还能是什么呢?当一个人自己的时间与精力应付不来企业的管理,他会雇名助手与他合作管理;那么,如果一个人自己的体力应付不来企业生产,他为何不能称那些来帮他生产的人为“合作者”呢?任何一家雇用超过1人的企业,都存在这种合作关系。一旦一个人请别人来协助自己即使这名助手不过是个毛头小伙,他便有了一名合作者。即使一个人拥有全部资本与生产材料,全权决定公司运营,但除非他靠自己一个人管理,一个人生产,他才可以称自己完全独立。只要还需他人帮助,一个人就不是独立的。这是一个相互的关系老板是员工的合作者,员工是老板的合作者。因此,无论哪一方,都不该认为自己是必不可少的。两者都不可或缺。如果有哪一方颐指气使,都是以对方的损失最终也是自己的损失,为代价的。资本家或劳动者若分成两派,相互对立,实在是愚钝至极。双方本互为合作者,如果针锋相对,损害的只是组织的利益。而在这个组织中,他们本应该互相合作,从而双双受益。
作为领导者,雇主应努力付出比行业一般标准高的薪水,而工人则该努力使之成为可能。当然,在每家企业好像都有人认为,即使自己全力以赴,到头来也只有雇主得了好处,自己分不到半点利益。很遗憾会有人这样想。但这些想法确实是存在的,或许还有几分道理。如果雇主总是督促工人们拼命工作,可工人们很快就意识到,自己竭尽全力工作也得不到回报,那他们自然会恢复“敷衍了事”的状态。但如果在他们领工资时,发现辛劳工作得到了回报,这回报证明了更努力工作就有更高的工资,那他们就会意识到,自己是企业的一分子,企业的成败取决于自己,个人的得失也取决于企业。
“雇主该付多少薪水?”“员工该领多少工资?”这些不过是细枝末节的问题。基本的问题应该是:“企业能承受多少开支?”
无疑,没有一个企业能承受入不敷出。就像是从井里抽水时,抽水的速度如果大于水流入的速度,井就会干涸,靠井取水的人只能忍受口渴。或许他们认为,一口井干了,可以再抽别的井那所有井都干涸就不过是早晚的事了。现在,越来越多的人要求更为公平地分配报酬。但必须认识到,报酬也是有限额的。企业的规模设定了这些限制。一家企业若只赢利10美元,是拿不出15万美元来分发报酬的。企业限制了工资,那什么限制了企业?企业故步自封往往是由于遵循不好的先例。
如果工人们不再讨论“雇主应该这样那样做”,取而代之,讨论“企业应该这般激励生产,那般管理,这样它便能做到这样那样的事”,那么,他们便能取得实质性的进步。因为只有企业才能支付工资,只有以企业为保障,雇主才能发得出工资。但如果根据企业状况,明明可以发更高的工资,雇主却拒不这样做,该怎么办呢?一家企业,通常对许多人来说就意味着生活来源,是不可恣意损害的。损害一家企业无异于犯罪,因为许多人在此工作,以此为生,实现自我价值。罢工也好,停工也罢,损害的都是企业,百害而无一利。雇主打量着员工们并寻思着,“我能让他们接受多低的工资?”员工们回瞪并揣测道,“我们能逼他开出多高的工资?”这些都无助于事。双方最终还是要回到企业身上:“怎样才能使这企业稳健运营并获利,能让我们都过上安稳舒适的生活呢?”
但绝非所有人都能将这点想明白。短视的陋习,一时难以根除。对此我们能做什么呢?什么也做不了。没有任何规矩或法令可使之改变。但如果能意识到这关乎切身利益,人们便会改变这一陋习。虽然尚需时日,但一定要让更多人认识到这一点。因为一个企业里,雇主和员工都是为同一个服务的目的而工作时,这个企业定会稳步发展。
那么,我们所说的更高的工资,究竟是什么意思呢?
更高的工资,是指比十个月前或十年前高的工资,而不是比该付的多的工资。
今日的高工资在10年后再看也许就是低工资了。
如果对企业经营者来说,努力提高分红是理所当然的事,那他也理应努力开出更高的工资。但付工资的并非经营者当然,如果他能付却不愿付,那就是他的责任了;单凭经营者是付不了高工资的。高工资要靠工人们自己挣得。工人的劳动是生产力因素,但并不是唯一的因素。经营不善可造成劳动与材料的浪费,使劳动成果付诸东流。反过来,劳动也可使苦心经营前功尽弃。但在良好经营与诚实劳动中的合作关系中,还是工人使高工资成为可能。工人投入能力与技术,如果他诚实劳动,全身心投入工作,他就应该获得高工资的回报。不仅因为这是工人挣得的,也因为很大程度上正是他创造了高工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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